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00-11: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贾煜瑾
简介:2024年2月23日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将举办“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在线访谈活动。届时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贾煜瑾同志将进行在线交流。
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朋友,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贾煜瑾同志做客本期访谈,欢迎积极参与。[2024-02-23 10:00:14]
您好,欢迎您做客本期访谈。[2024-02-23 10:03:40]
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朋友,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主持人好!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2024-02-23 10:04:09]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汇算的主要内容。[2024-02-23 10:05:17]
好的。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2024-02-23 10:09:48]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有哪些?[2024-02-23 10:10:16]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是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2024-02-23 10:14:44]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有哪些?[2024-02-23 10:15:23]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是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2024-02-23 10:18:49]
谢谢,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享受税前扣除?[2024-02-23 10:19:21]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一是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二是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三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四是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24-02-23 10:25:51]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2024-02-23 10:26:18]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2024-02-23 10:28:44]
请问办理方式有哪些?[2024-02-23 10:29:11]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是自行办理。二是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三是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2024-02-23 10:35:36]
请问办理的渠道有哪些?[2024-02-23 10:36:04]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2024-02-23 10:38:29]
请问办理的相关资料需要留存吗?[2024-02-23 10:39:54]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备案。同时,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同一单位多次取得股权激励的,由该单位合并计算扣缴税款。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单位取得股权激励的,可将之前单位取得的股权激励有关信息提供给现单位并由其合并计算扣缴税款,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合并申报。[2024-02-23 10:45:21]
请问怎么办理退税?[2024-02-23 10:46:49]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或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2024-02-23 10:49:22]
请问怎么办理补税?[2024-02-23 10:50:47]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2024-02-23 10:53:12]
好的,谢谢您,下面我们来看看广大网友有什么问题。[2024-02-23 10:54:45]
今年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2024-02-23 10:55:10]
今年汇算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便利化举措:一是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二是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三是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升级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2024-02-23 10:58:35]
请问什么是非居民企业?[2024-02-23 10:59:02]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2024-02-23 11:03:53]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贾煜瑾同志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2024-02-23 1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