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0:00-11: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减税办)宋寿飞
简介:2023年11月29日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将举办“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在线访谈活动。届时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减税办)宋寿飞同志将进行在线交流。
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朋友,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为更好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更好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减税办)宋寿飞同志做客本期访谈,欢迎积极参与。[2023-11-29 10:00:10]
您好,欢迎您做客本期访谈。[2023-11-29 10:03:36]
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朋友,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主持人好!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2023-11-29 10:04:01]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的享受主体有哪些?[2023-11-29 10:05:22]
好的。主体主要有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2023-11-29 10:09:46]
请您再为我们广大网友介绍一下优惠内容是什么。[2023-11-29 10:10:06]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2023-11-29 10:13:27]
具体的享受条件是什么?[2023-11-29 10:14:48]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规定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规定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2023-11-29 10:16:07]
很多网友很关心享受方式,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2023-11-29 10:17:28]
好的,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形。1.脱贫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受优惠。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先申领《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申领后,相关人员可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核实其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受优惠。[2023-11-29 10:25:50]
好的,谢谢您,下面我们来看看广大网友有什么问题。[2023-11-29 10:26:13]
请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种和附加政策在纳税申报上有何要求?[2023-11-29 10:27:33]
一、根据《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四条规定,关于“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办理方式。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2023-11-29 10:32:05]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请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是怎么规定的?[2023-11-29 10:33: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一、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2023-11-29 10:36:47]
我们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请问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23-11-29 10:37:0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2023-11-29 10:44:28]
请问四类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是否需要报送收汇资料?[2023-11-29 10:45:43]
需要。虽然自2022年6月21日起,出口退(免)税实施新的收汇管理政策:减少一个申报事项,将不能收汇事前申报改为事后备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增加一个视同收汇情形,将纳税人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收汇而取得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免)税,进一步增加纳税人可退税款。但是,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纳税人,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收汇材料。[2023-11-29 10:48:03]
请问小型微利企业现在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2023-11-29 10:49:23]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11-29 10:53:42]
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23-11-29 10:54:0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2023-11-29 10:56:29]
新能源汽车以后还有优惠吗?[2023-11-29 10:57:50]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文件规定,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2023-11-29 11:00:10]
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宋寿飞同志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2023-11-29 1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