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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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 JZXX2024052700001 |
留言时间 | 2024-05-27 |
内容 |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
附件 | 无附件 |
办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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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
答复时间 | 2024-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