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箱>我的办件

我的办件

办件详情

详细情况

办件标题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办件编号 JZXX2024052700001
留言时间 2024-05-27
内容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