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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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使用税收票证,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8月21日至9月2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xswsgc1701@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加注“公告意见”字样。
2.邮寄信件: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水西门街31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邮编:030002。请在信封表面加注“公告意见”字样。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