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件标题 |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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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编号 | NSZX2020022600001 |
| 留言时间 | 2020-02-26 |
| 内容 | 请问,2020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请困难性减免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都需要什么申报资料?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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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 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 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应报送:(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2)减免税申请报告。(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4)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应报送:(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2)减免税申请报告。(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4)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
|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
| 答复时间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