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件标题 | 个人的纳税证明去哪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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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编号 | NSZX2019102100001 |
| 留言时间 | 2019-10-21 |
| 内容 | 您好,我去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每个月纳税证明,请问这个怎么开,需要什么手续?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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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根据《纳税人办税指南》规定,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需要报送的资料有:1.纳税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
|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
| 答复时间 | 2019-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