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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物业公司能否开具售电发票?
办件编号 NSZX2018091800002
留言时间 2018-09-18
内容 我公司为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物业公司,代收全小区业主电费后,统一由一块总表计费后交给供电公司,也不收取电费差价,其中部分业主将电费交给我公司后要求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经营范围内并无售电业务,问我公司能否开具售电发票?
附件 无附件

处理情况

办件状态 已办结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开具电费发票需要有转售电的资质,如果您没有相应资质无法开具电费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