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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6-03-31
2026-03-31
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汾西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为核心,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纲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通过党委会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前学法、专题研讨、法治培训等形式,将法治思想内化为“依法治税”的政治自觉与行动指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点安排,时常督促,确保法治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精准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实行《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法治思维向执法服务全链条渗透。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党中央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健全税收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务部门职责
2025年,汾西县税务局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着力健全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税务部门在治理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严守组织收入纪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认真履行工作责任,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禁止虚增收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
(二)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新一轮税费优惠政策发布、延续后,及时组织学习最新政策文件及政策执行口径解答文件,提升税收执法规范性。常态化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精准度。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严格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容缺办理”“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省局、市局要求,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放管服”改革等规定,认真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及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限制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经自查,我局无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不存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修订并主动公开权责清单,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实行《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压缩了随意执法的空间,确保了执法依据的统一与清晰。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等程序,做到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依法依规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二)严格按照要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日常行政管理或遇到税务疑难案件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寻找相关法律依据,重视合法性审查。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执法公示。根据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依法依规,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材料、音像视频等形式从多个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既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督促税务干部廉洁公正执法。
(三)法制审核。大力推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决定和执法权限,监督约束执法机关,同时也为正确的执法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强化监督。健全常态化执法质量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将外部反馈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依据,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覆盖网络安全、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各类情景的应急预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设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机制,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持续开展“非接触式”办税,将其从一项便利服务提升为应急状态下的基础保障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精准推送“风险提示函”与“操作辅导指南”,将大量因政策误解、操作失误可能引发的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变“事后调解”为“事前服务”。
(二)成立税费争议处理中心,积极探索“复议+调解”模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多种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决定、送达等各项工作流程。学习先进地区的创新改革经验,推动自我审视、自行纠错,着力降低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在内的可能存在问题的行为对市场主体良性发展的不利影响。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应公示事项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一体化综合监督职能职责,紧盯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出口退税、公务用车、成品油消费税、二手房交易等专项督查检查。严格按规定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查促改,压实责任持续规范税务执法工作。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同时按照“事前审查”“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前审查程序。根据税务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的要求,积极推进权责清单、信息表以及流程图的修订和公示,更好规范“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九、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牢牢树立“数治意识”,利用统一电子税务局和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等,为法治应用提供标准化的技术支持。开展征管态势感知和任务智控平台专题培训,紧紧围绕省局5C5R指标、态势感知平台和质控平台,下大力度、用足功夫研究,提升数据指标质量,用大数据赋能税收工作。积极统筹税收发展与征管改革,坚持智慧税务引领,推动涉税业务网上办进程,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压缩办税流程和时间,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同时,对于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使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赋能完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工作计划,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程序,进一步强化法治对税收工作的保障。修订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水平。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最大努力取得工作支持,并在外网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党管干部”与“法治素养”相结合,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坚持党建与法治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支部、党小组在规范执法、化解争议、优化服务等一线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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