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信息,持续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区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着力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能力。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处罚等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同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的问题,解读好政策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2023年,通过新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经济网、《中国税务报》《山西日报》《阳泉日报》、阳泉广播电视台、阳泉高新区公众号等各类报刊及融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宣传稿件4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部门综合协调、联络人员具体抓落实的全员共同推进工作体系。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层层审查机制和管理机制,界定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发布、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利用办税厅公告栏、展板、QQ群、微信群、“春风融”驿站、“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日常税收管理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宣传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征纳互动平台、举办讲座、培训会等方式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公开,不断发展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受众范围。

(五)严格监督检查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的流程和标准,严把公开内容关和项目关,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工作进行检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亟需丰富;二是公众互动质量有待加强;三是公开流程还需规范完善。下一步,区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准确性、安全性。同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宣传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加强与报刊、媒体、市局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宣传中心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进一步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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