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坚持依据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工作流程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为出发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纳税服务、行政执法、人事管理、通知公告等。在信息发布上做到了及时准确,保证了信息的权威性、指导性,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规范化流程,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本机关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受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及时按照人员调整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开和保密审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不同受众和不同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手段,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针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依托省局网站市局频道主动公开,并通过机关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场所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屏和郊区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窗口等进行集中、统一、规范发布,确保各类信息宣传的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

按照2022年度省市局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上级单位指导,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政策和数据支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质量有待加强、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立足税务系统实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二是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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