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不断强化公开实效,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以山西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省局网站市局频道县局公开页面、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为依托,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各项税收重点工作部署、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能按时、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对申请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公布。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认真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及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做好保密审核,实行专人专号问责机制,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持续强化安全培训,增强信息发布员安全意识,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局更新完善省局网站市局频道县局公开页面的工作动态、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公开、机构职能职责、领导班子分工等内容。充分利用机关综合楼、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公开办税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五)加强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同时,我局发布的工作动态均由上级部门审核后发布,依法行政公示内容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进一步降低失误率,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由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的调查处理程序予以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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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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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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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主动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相关模块报送部门的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持续充实公开内容,以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为导向,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完善,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形式、严格目标考核等方式,提高相关模块报送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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