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阳泉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网址: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yq-11403)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郊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市局及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为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条例》及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成及职责、工作规则和要求,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承办人员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有效加强队伍建设。
(二)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重点制定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监督和考评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条例》《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把日常工作管理融入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筛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涉税信息等项目内容,坚持做到网站有人盯、定期有人查,解决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与实时信息同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减1 | 2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23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9 | 0 | 226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理解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的便民性、实效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0年,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发布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全面、不泄密的基本要求,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