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畅通公开渠道,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应当公布的信息,持续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严格遵循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始终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立足工作实际,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坚持“谁发布、谁负责”,主动接受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宣传、网信、数据资源管理、司法行政等部门指导监督,确保公开工作合法便民、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重点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一是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持续优化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信息公开网页,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二是完善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为核心的公开载体,同时利用短视频、宣传片、公众号等形式不断推进税收政策的公开公示。三是充分发挥新闻信息的宣传作用。2023年,我局在《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社、中国青年网等媒体发表各类新闻42条;共发布“税声”82期,不断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需求。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常态化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将政府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着重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信息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规范意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围绕社会公众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社保费征收等加大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