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聚焦惠民实事,持续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2年,区局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为793条,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数量为550条,行政强制的处理决定数量为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金额为0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依托“领导主抓、部门履责、局办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高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打造“税声”服务品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以税务网站为公开的主要阵地。充分利用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信息公开网页,持续开展支持小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工作的宣传。

二是以办税服务厅为公开的主要渠道。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各类办税指南,积极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模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导税人员解答、播放税收电视公益广告、动漫等方式,提供更加生动的政策讲解和办税辅导。

三是以新闻信息和“税声”等新媒体为公开的补充渠道。2022年,我局在山西经济日报、山西经济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发表各类新闻60条;发布“税声”100期,极大地增强了纳税人获取税收相关信息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系统,形成系统化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形式方便快捷、制度保障健全有效。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等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