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频道矿区税务局信息公开页面(网址: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yq-11403)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公开制度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按照《条例》要求,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税收文件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办事和日常监督。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公告和通知等共计18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查看互联网申请和信函申请,并与当面申请人进行对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要求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要求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区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及税务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公开时限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健全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交流沟通和组织协调,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形成以税务网站为基本公开阵地、以办税服务厅为主要公开渠道、以各类新媒体平台为补充公开渠道的全方位政府信息公开模式。

一是把税务网站作为公开的主要阵地。充分利用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矿区税务局信息公开页面,持续开展支持小微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复工复产、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工作的宣传。

二是把办税服务厅作为公开的主要渠道。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各类办税指南,推进“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举措。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导税人员解答、播放税收电视公益广告、动漫等方式,提供更加生动的政策讲解和办税辅导。

三是把新闻信息和抖音平台等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补充渠道。2020年,我局在山西新闻联播、阳泉新闻联播、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以及阳泉日报等媒体发表新闻11篇,组建的“小芸说税”工作室在山西经济资讯频道《与税同行》栏目参与录制6期,极大地增强了纳税人获取税收相关信息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2020年,区局坚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绩效管理系统,形成系统化的考核管理机制。二是以“464”监督常态化全覆盖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大力整治在工作中出现的个别拖沓、推诿等行为,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倒逼干部增强工作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1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5

35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42

7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5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还不够熟悉,缺少系统化、常态化的培训。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和考核;二是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培训,切实提高税务干部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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