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省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2023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积极做好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税收收入、办税指南等内容,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调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优化服务理念,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均为自然人网络申请,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研究制定《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助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阳泉市税务局以税务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持续推进“阳泉税务”微信公众号、“小芸说税”抖音等其他公开渠道建设。依托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全年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法规、税收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共142条次。围绕热点话题,组织开展在线访谈4期。“阳泉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图文573篇,图文阅读量达50000人次。“小芸说税”抖音全年累计发布视频254期,粉丝和点赞量超过19万,累计播放量达1200万次。

(五)监督保障

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同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表现为: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渠道仍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有待优化。针对上述情况,阳泉市税务局做出以下改进:一是积极开展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二是持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第三方媒体等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使社会公众查询获取涉税信息上更加简易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级税务机关数据。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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