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频道(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yq-11403)查阅。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工作,不断拓展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组成及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二是制定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设立依申请公开登记表、依申请审批单,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三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依申请公开管理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评体系,推动全系统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扎实做好主动公开,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一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各项内容,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税收收入、办税指南等内容,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三是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支持通过互联网提出网上申请,通过邮寄、传真提出书面申请两种申请方式,始终确保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受理、办理、答复。
(三)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一是完成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优化升级,按照《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办税指南、办税地图、办税日历等功能。全年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法规、税收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共296条次。二是在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频道每季度组织一次在线访谈,按照政策宣传和纳税人需求,确定不同的访谈主题,与热心网友和纳税人交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社会保险税费征缴、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等话题。三是加大税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重要税收政策出台等重点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深度采访,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新闻网、阳泉日报、阳泉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刊发、播发、报道税收工作稿件39篇次。通过“阳泉税务”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向纳税人推送税收相关法规政策和服务信息,发布信息共592条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减1 | 1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6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62 | |||
行政强制 | 5 | 0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阳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知识更新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人员素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对专兼职人员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扩展公开范围,加强保密审查。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凡予以公开事项,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是完善公开平台,优化渠道联动。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重点发挥省税务局网站阳泉市税务局频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整合微信等各类新媒体,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大众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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