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山西慧硕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税务处罚告知,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文书正本。
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大街199号
联系电话:0353-4262852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阳税稽罚告〔202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