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宣传落实“黑名单”制度 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咱们企业可千万别上税收‘黑名单’,被限制的感觉太难受了!”阳泉市某公司因涉嫌对外虚开、接受虚开机动车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该市税务稽查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推送至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银行的授信额度大幅度降低,公司法人代表面对限制懊悔不已。
税收“黑名单”制度是将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信息、违法企业法人代表信息,并将信息通报工商、海关、国土等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税收“黑名单”制度将个人与企业“捆绑”,从而以个人诚信推动企业诚信、推动企业税收诚信,改变了过去“一罚了之”“信息孤岛”的状况,有效地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执行税收“黑名单”制度,加强依法推送“黑名单”违法信息,确保联合惩戒工作落实到位,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和打击震慑了税收违法行为。同时,对符合撤销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时间撤出“税收黑名单”,为失信纳税人提供了亡羊补牢、改过自新的机会,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减少了税收行政成本,实现了征纳双赢。
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穆凯平表示,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将加大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舆论宣传,围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向社会公布信息内容、联合惩戒措施种类、提前停止公布的标准等多方面开展广泛宣传,扩大联合惩戒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坚持正面宣传激励与反面警示惩戒相结合,让纳税人不敢失信、不想失信、不易失信,教育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共同构筑坚固的诚信堤坝,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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