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垣曲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垣曲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垣曲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公开,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透明度,增强税收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和行政诉讼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审核研判,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公开不应公开信息、失泄密等情况。二是做好对未公开政府信息的动态评估,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建设,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按照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依法依规公开相关内容,及时做好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科学运用绩效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从严开展考评,强化内部监督保障力度。二是接受公众监督,做好政务公开电话接听、登记,按期发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要素把握不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不高、政务公开方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二是创新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为基础,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人民网、中国网等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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