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垣曲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垣曲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垣曲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一)全面主动公开。2021年,垣曲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规范税收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了信息基础。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质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标准有序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垣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指导全局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引导社会群众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稳步推进平台建设。按照上级有关网站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及内容发布,完善和地方党委政府公开系统对接渠道。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等、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综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同志系统地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距离纳税人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有待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宽,需进一步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三是主动公开还需规范,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统一等。

对此,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县级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三是完善主动公开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强化责任划分,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和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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