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平陆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陆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平陆县税务局在运城市税务局党委和平陆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税务工作实际,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坚持一般公开原则,在深化信息审查审核的基础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咨询热线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全面、完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处置工作,持续畅通申请渠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对日常工作交流、涉税工作信息等操作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充分利用“征纳互动”平台、纳税人业务服务微信群等渠道,对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推送。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文件0件、现行有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关注网上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全力配合市局积极做好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维护。同时,汇集好新时代媒体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总结新经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并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今年以来的政务公开实际情况,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平稳且日益完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获取途径较为单一,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流程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人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经验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多渠道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向社会公布,积极利用相关门户网站、公告栏、“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扩大社会知晓面,不断提高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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