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夏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夏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夏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各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政务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范风险。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15项内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公开夏县税务局涉及的政府信息。2021年按规定在网页更新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基本信息3次;在办税服务大厅、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山西网站等渠道公布纳税人信用等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申请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申请公开台账,登记收到申请的时间、申请情况、办理情况等,确保申请事项事事有回应。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公开管理,重新制定发文卡,由起草部门应确定是否公开、公开的方式,办公室审核是否涉密、是否可以公开,对外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发文;建立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办公室专人负责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以省局网站下的县局网页为主阵地,拓展了纳税服务大厅、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山西等平台。通过各平台公示执法主体信息8条、执法人员信息45条、监督救济信息6条、委托代征信息2条、准予行政许可286条、一般行政处罚信息7条。让税务行政行为更为公开、透明,为社会参与、社会监督提供了便捷,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接受市局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统一发布,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良好,受到社会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严格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信息,但距离上级满意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成员部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了解,导致与牵头部门的配合不够顺畅;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内容不够精准,重点是基于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公开,对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了解不够深。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症根治,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改善: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政务公开专责人员积极主动参加市局和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同时,将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在年初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计划,确保人人知晓,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信息公开内容要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与税收工作的结合,不断丰富内容、提升质量;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从便利群众的角度出发,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强政务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