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确定专人组织实施的组织体系,严格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类别,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积极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对外进行公布,尤其是涉及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渠道。在传统“线下”通过公告、通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外,充分利用官网等“线上”渠道进行公开,并转发推广。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依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范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对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对社会各界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认真答复。2022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三是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界定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类别,并及时按照规定对外公开发布。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门户网站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在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发布对应公开信息内容。二是严格管理非官方平台政府信息发布,加强个人和组织新媒体账号管理,严禁私自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严格监督保障

组织专人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不予公开内容对外公布。同时,针对上级通报内容及时进行自查整改,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稷山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少数人存在应付了事的思想和行为;二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素养不够,缺乏系统培训。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定期通过党委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每年培训计划,巩固专业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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