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我局不断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我局积极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市局党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我局积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机关办公室,形成了主体明确、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依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范本。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对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和诉求等情况予以登记并实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传达学习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省局印发的《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统计工作,确保年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真实、准确、可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互联网效用,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依规依据,主动宣传最新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信息,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适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门户网站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扫描漏洞,填补不足,纠正失误,确保各项工作平稳向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0

23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4337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稷山县税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比如,缺乏系统培训,工作人员的业务还不熟练;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问责和监督机制还需统一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工作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三方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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