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运城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yc-11427)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运城市稷山县稷峰东街51号,邮编:043200,电话:0359-5533036,传真:0359-5533036)。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我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2019年,面对机构调整后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网络,构建了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形成了主体明确、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二是紧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方面。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对于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类及单位人事任免类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

三是规范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环节。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91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1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源,享受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不断丰富。主动公开的形式单一,缺乏创新,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按照样式丰富、内容规范、及时有效的要求,建设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政务公开与加强纳税服务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内容,统筹抓好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两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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