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万荣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万荣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万荣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税收执法公开、监管公开、服务公开,更好发挥税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充分拓展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线上,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税企互动平台等渠道进行全面的公开宣传和推送。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幕以及大规模的宣传走访活动及时公开办税信息、税收政策和解读信息,使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明确申请方式、申请条件、受理机构和答复分类,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优化办理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针对减税降费政策宣讲、优惠落实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确保相关税收政策及时有效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个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涉税舆情分析及应急管理等制度,逐步完善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扎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网站“县局信息公开”和地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依托网站平台集中发布公开信息,认真落实做好回应关切的相关规定。2023年通过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于税收问题咨询6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机制刚性约束作用。全局范围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发布,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9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新闻宣传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公众关心关注的重要税收政策的辅导形式有待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2024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山西日报、运城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传播快捷、操作便捷、灵活互动等特点,大力提升新闻宣传质效,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各类新闻宣传信息。二是扎实提升政策辅导质效。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模式,更加注重辅导质量,在此基础上形成可供宣传推广的先进做法,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和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