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坚决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管理,不断拓展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持续增强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873条,其中行政处罚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纳税人公开,并设置专人进行及时更新。并在税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按时更新全局概况、最新税收法规、税务行政执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对依申请公开的规定,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建立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于税务工作始终,结合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减税降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山西省税务局、运城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安排,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保障。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河津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需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意识。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重要工作内容,提高干部的思想认知,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依法进行问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及时权威解读,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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