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围绕经济发展难点热点、退税减税等政策重点,利用QQ群、微信群做好税收政策的普及宣传,提高宣传时效,确保第一时间发布。每日通过“晨曦税椟”进行政策宣发,保证税费政策高质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建立公职律师团队,完善法律顾问审核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构建信息公开大格局。创新微信新媒体应用,探索微信办税服务新模式,及时在微信群解答纳税人涉税疑问。积极规范推进税务基础工作,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网站、办税服务厅、热线电话等传统渠道建设,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公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范畴,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从办公室及相关股室抽调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准确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河津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二是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代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群众关切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出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等系列宣传产品,满足群众涉税需求。二是打造“线上+线下”双培训方式,通过学习兴税平台、法律服务机构等资源,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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