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运城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yc-11427)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河津市新耿北街税务局,邮编:043300,电话:0359-5037688,传真:0359-503768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聚焦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新机构成立后,我局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公开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全面梳理了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及时收集整理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及时对外发布。

(三)严格考核监督,履行公开职能。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和真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3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73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5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由于受机构、编制等条件所限,基层难以配备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个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对业务还不够熟悉。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和考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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