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依托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解读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二是聚焦热点民生领域公开。围绕减税降费、社保缴纳、不动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热点领域,通过广播电视台、户外多媒体大屏等深入宣传解读税费优惠政策。

三是创新公开阵地。通过税企微信群、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网上办”“掌上办”办税流程,通过纳服热线、“云客服”等远程辅导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事前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二是做好公开信息内容分项分类审核。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舆情监测,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是及时处理各类政府信息。对于12345热线以及12366热线各类转办单及时督促、提醒办理单位主动与纳税人沟通联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统筹政府门户网站、电话、短信、永济市融媒体中心、微信等发布渠道,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服务举措、工作动态等税收信息。通过税企座谈会、首席联络员、送税法入企、纳服热线等方式,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纳税人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学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课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操作能力。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对不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部门给予绩效扣分处理,以考核谋工作、以考核促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永济市税务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情况自查工作,自查中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围绕重点税收领域,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细化。二是由于税务部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相关政策推送精准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实现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漫画、微电影等新媒体方式,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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