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减税降费、征管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安排专职干部负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主动公开“非接触式”办税方式,依托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办税“一码通”、“家门口”办税服务厅等便民举措,让群众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畅通“线上+线下”公开申请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法制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事前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办公室分项分类审核把关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和舆情监测,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评估,同时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依法保障群众合理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借助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永济新闻公众号、公园显示屏等渠道,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服务举措、工作动态等税收信息。同时,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纳税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收集群众政务公开需求,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各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通过举报信箱、公开电话、局长热线等方式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未产生对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济市税务局就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情况积极进行自查,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税收政策解读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形式有待丰富;二是新形势下,税务部门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仍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群众关切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出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等系列宣传产品,满足群众涉税需求。二是打造“线上+线下”双培训方式,通过学习兴税平台、法律服务机构等资源,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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