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运城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yc-11427)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济市舜都大道150号,邮编:044500,电话:0359-8081155,传真:0359-808116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我局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托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主动公开。按照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二)依托其它载体主动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以及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服务举措、工作动态等税收信息,虚心接受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为纳税人答疑、释惑、解忧,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收满意度,全力构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推进税收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以减税降费、社保费代征代缴、个人所得税新政、增值税优惠政策为重点内容,组织纳税人参加培训。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聚焦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抓住重点、热点,拓宽税法宣传渠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通过税企座谈、办税服务厅宣传、领导下户宣传、送税法进厂区、进机关、进校园等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把税收宣传工作不断推向高潮,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税法遵从意识,进一步树立了永济税务公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2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4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737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由于税务部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公众需求大,信息公开形式及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规范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逐步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以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永济市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