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2021年,我局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在组织机构、机制流程、公开方式、解读回应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12398条,行政处罚3484条,合计158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全年工作方案并作出详细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三是及时办理各类留言。督促、提醒办理单位主动与纳税人沟通联系。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依托运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年底对照上级考核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以考核谋工作、以考核促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处理相关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我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公开渠道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信息公开会有滞后的发生。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数据繁多,导致存在数量达标,质量不高,缺乏创新的问题发生。

2022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一是选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配足配强工作人员;二是加大交流培训力度,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三是创新举措,不断扩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互联网站、报纸、电视、电台、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宣传手册(画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四是整合政务新媒体,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最大限度便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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