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运城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yc-11427)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1668号,邮编:044000,电话:0359-8690880,传真:0359-869088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根据新机构调整后人员变动的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优化工作网络,建立更为规范化、系统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二是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并通过电视专题新闻等方式予以宣传公开;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税收新政;通过纳税人学校、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依托运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纳税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及问题投诉。

三是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

四是及时办理各类留言。明确专人负责纳税人咨询服务热线的办理,对于咨询类留言与相关股室对接,争取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举报投诉类留言,经分管局领导签发后,交相关股室办理,并确定回复时间,需主管税务分局调查回复的留言,争取在十个工作日首次办结,并电话联系留言人,说明办理情况,争取留言人理解;同时加强督促、提醒办理单位主动与纳税人沟通联系,预防屡诉的发生。

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5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3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86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563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渠道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信息公开会有滞后的发生。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数据繁多,导致存在数量达标,质量不高,缺乏创新的问题发生。

2020年,区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内容,通过互联网站、报纸、电视、电台、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宣传手册(画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盐湖区税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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