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税务:“真金白银”换来企业绿色发展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进一步解决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难题,推动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稷山县税务局第一时间深入山西志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走访,解读新政策,并一起算起了减税效应账。
走进位于稷山县的山西志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干净整洁的现代化厂房、摆放整齐的机器装备、鲜明醒目的企业文化标识映入眼帘,眼前的一切让人很难与垃圾之类的字眼联系起来。
该公司是目前省内唯一一家标准化回收PET废塑料加工再利用的示范企业,拥有全球先进的PET再生塑料瓶片生产线4条,年可处理PET再生塑料瓶8万吨,是华北地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多元化产业基地。但和大多数资源回收利用型企业一样,都有一个大问题制约着企业的快速发展。
“公司的生产原料是废塑料,基本来自废品收购站,而收购站大多是个人经营,经营群体多是老年人,购进废塑料索取合法凭证很难,增值税的进项抵扣便成了阻挠发展一大因素。”该企业负责人说,“这次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有效解决了企业原材料购进原始凭证的大问题,感谢税务局第一时间把政策送过来,让企业能及时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为今后的发展增了信心。”
多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新政策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基层税务部门也采取了多种举措让优惠政策落地,用税收优惠扶持该类企业做大做强,用“真金白银”的政策补给输入换来当地经济的“绿色发展”输出。
稷山县税务局副局长王孟金表示,下一步,将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梳理,成立专项工作组促进政策落实,提升全县“废物”处理能力,帮助企业规模壮大,助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