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不断拓展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门户网站更新。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持续做好外网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的基础上,围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汇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信访举报邮箱、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八条禁令等内容,门户网站服务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功能更加突出。

二是定期回应社会关切。每月定期参加运城市广播电台《监督热线》栏目,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政策、服务举措、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共参加12次。做好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充分利用多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发布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与运城市广播电台合作,开设税收专业类民生栏目”——《河东税事》,通过设置税声采撷、税音播报、税官帮办等板块,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需求,宣传最新税费政策,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疑惑、纾解纳税人缴费人涉税困难。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积极规范受理。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丰富受理渠道,规范受理规程,提高受理效率。

二是权威专业答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会商协作,共同研究论证,确保答复的合法性、规范性、权威性。

(三)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科学统筹。严格落实《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并确定我市具体落实举措。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调整优化工作流程、表证单书,全面推进覆盖政务运行全过程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四)持续做好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是打造“融媒体矩阵”平台。依托“报台网微端屏”六大载体,充分发挥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短视频平台等载体的宣传作用,上下联动、集中发声,形成合力。

(五)持续做好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依申请公开管理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加强对不依法依规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进行追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展“回头看”,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切实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提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运城市税务局就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情况积极进行自查,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组织领导有待加强。二是效果导向不够。三是公开渠道有待丰富。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是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清廉税务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对下级税务机关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力度。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中增加更多加分项,激励先进、鼓励创新,平衡奖惩、突出优秀,持续推进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三是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短视频、直播平台上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宣讲,不断丰富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级税务机关数据。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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