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显著增强。

(一)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栏目维护。及时在外网门户网站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税收统计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无遗漏、无延时、无错误。

二是积极回应关切。对事关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税费政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公布。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在各办税服务厅、机关办公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栏,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时进行展示。

(二)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是直面群众诉求,提高服务质量。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更加注重群众视角,政务公开更有温度。本着便民原则,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简化公众网上申请手续。

二是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对依申请公开需求较为集中的领域,将相关信息汇总归集并转为主动公开,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落实《2021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并制定我市任务清单,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升全市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健全审查机制。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查发布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审查发布登记台账。同时,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规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准确。

(四)进一步做好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严格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贴合公众、贴近生活。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及时、公开、准确发布各类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进一步做好监督保障

一是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省局通报的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分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强培训考核。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实现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覆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专项考核,切实发挥对各单位的刚性约束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运城市税务局就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情况积极进行自查,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未落实到位。二是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响应、改进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依托网站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问题力度急需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及时制定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重要业务类文件进行评估审查,对可以主动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二是通过调查问卷、税企座谈会、网站发布意见征集等方式公开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及需求实现方式,吸纳纳税人缴费人意见,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我局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响应、改进工作机制。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税企互动微信群、QQ群等方式加大网站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这一方式的宣传力度,并及时发布纳税人网站咨询操作指引,确保纳税人知渠道、会操作,切实提升我局依托网站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问题的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县级税务机关数据。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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