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运城市税务局频道(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yc-11427)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延长线,邮编:044000,电话:0359-8690663,传真:0359-869055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运城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和运城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税收改革、减税降费、优化纳税服务等税收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统筹协调。运城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研究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的具体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逐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总负责、分管党委委员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有效稳步推进。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设2名税务干部作为专职工作人员,紧密联系、统一步调,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二)紧抓工作重点,提升公开能力。运城市税务局紧紧围绕总局、省局的重点工作,充分依托省局网站市局频道、微信和微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新闻媒体等载体,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税收政策和重点事项,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一是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市局在《运城日报》减税降费专栏连续刊载11期工作动态或政策解读。二是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45市长热线、网站、微信、微博等多渠道诉求响应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社会公众的涉税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各类诉求及时得到回应。三是对于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及人事任免等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

(三)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绩效考核。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研究解答问题,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指导督促县级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运城市税务局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级税务局、市局各科室和派出机构绩效考评中,对于不按规定开展公开工作的单位严格给予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运城市税务局子网页公开各类信息30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8897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实效、加强了公众互动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运城市税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举措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税务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税收宣传、法治宣传、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等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应用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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