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娄烦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娄烦县税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娄烦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娄烦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省市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信息,同时不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二是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税企微信群等途径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传递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及时更新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工作,办公室扎口管理,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原则,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核机制,提高主动公开的实效性,保障公开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对外网站的县局信息公开模块,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形式、内容规范,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相关内容,鼓励交流经验心得。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督察事项,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管理,不定期对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对专项工作开展重点检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高效高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娄烦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局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配合不够流畅。二是保密审查有待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娄烦县税务局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意识,做好事前保密审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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