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阳曲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曲县税务局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阳曲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阳曲县税务局积极部署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根据领导干部交流及时调整了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县局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共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57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03条、行政处罚754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突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依托内外网站,及时主动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同时,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依申请公开事项。同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外操作程序,特别是信息流转程序。对上网的信息公开实行公开审核机制,所有对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由县局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才能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开辟专门区域公开办税流程、办税指南等内容;继续推广使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方便公众查阅、办税;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板,对时效性长、内容相对固定的政务事项长期公开,对阶段性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单独的公开栏适时公开;印发办税指南宣传册,由办税服务厅的服务窗口发放,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分工,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同时,妥善处置各类涉税舆情,及时向社会公开事实真相,引导正确舆论方向。

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项目仍有待进一步增加,各职能部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难以满足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更高需求;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增加更多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的信息。

针对自查出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逐项整改、对账销号。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加与纳税人、缴费人息息相关的各类税收工作信息的发布;二是广泛开展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将涉及百姓民生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行与宣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一环,结合工作完善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进行评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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