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晋源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晋源区税务局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晋源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源区税务局积极部署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根据领导干部交流及时调整了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区局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和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山西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信息929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7972条、行政处罚13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突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外操作程序,特别是信息流转程序。

(四)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开辟专门区域公开办税流程、办税指南等内容;继续推广使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方便公众查阅、办税;印发办税指南宣传册,由办税服务厅的服务窗口发放,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板,对时效性长、内容相对固定的政务事项长期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管理考核重要指标,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分工,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离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公开项目和内容仍有待进一步增加。

下一步将在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质量。一是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纳税人代表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把涉税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中。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使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公开就是服务、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自我保护的观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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