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万柏林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万柏林区税务局

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局关于政府信息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化解税务领域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万柏林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立足实际,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对2022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作了认真梳理和编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项,2022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守工作时限要求,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严格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互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度,万柏林区税务局收到通过网络平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3件,均在2022年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局关于政府信息有关工作要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宣传屏、微信、电话等平台推送政策解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精心制作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系列宣传漫画,创新开展系列政策宣讲趣味活动,积极开展征纳互动平台推广工作,不断拓展税收宣传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总局、省市局相关要求,建设征纳互动平台等信息公开渠道,实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税收管理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性、及时性、可及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税务总局及省市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防止未经审核的信息直接上网;二是注重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水平,选派业务骨干先后参加了省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切实查找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5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只要干了工作即可,信息公开可以推后发布;二是信息公开情况不够及时,由于工作繁琐,有时忙于其他事务未能及时公开信息,存在滞后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及内容质量有待提高,欠缺主动思考主动创新。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意识以及工作能力;二是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不断提升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三是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创新,深入浅出解读政策,加强税企互动,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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