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局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坚持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工作标准,围绕税务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主线,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的县局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便利性。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申请渠道畅通。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强化协同配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垂管单位工作要求,主要依托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市局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省市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利用区局电子显示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区域普及税收新政策、宣传服务新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目标任务,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的人员,严格追究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校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在制度完善、人员培训、政策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将税费优惠政策和动态信息送达纳税人缴费人,扩大宣传影响力,增强信息公开效果。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通过教育培训、实践演练等方式不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能力,为税务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公开提供队伍保障。定期开展保密培训,提高信息员保密认识和处理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中对保密信息的定级和处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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