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尖草坪区税务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所列数据仅限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尖草坪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局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税收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税收规章及解读、机关职能、领导分工、公告通告、人员招录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的县局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事项,由责任股室及时组织落实;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局办公室受理,按照职责归属转交相关股室办理形成书面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进行答复。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均由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备案后才予以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主要依托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市局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平台作用,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扩大对外宣传;借助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征纳互动平台等对税收法律法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税务事项办理流程等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公众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度和支持度;印发办税指南宣传册,由办税服务厅的服务窗口发放,极大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之中,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之中的职责,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从解读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解答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联络员的业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税务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例如,部分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稍显薄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不够优化和科学。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力度,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第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第二,认真梳理明确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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