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小店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小店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小店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太原市税务局频道县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shanxi.chinatax.gov.cn/son/district/ty-11401)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6号,邮编:030002,电话:0351-2710066,传真:0351-2710202)。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并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局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做好税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注重加强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小店区税务局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82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30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44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07934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四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五是重视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