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按照《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把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与税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主动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稳步推进,常抓不懈。市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和协调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各级税务部门办公室切实承担起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职责,确保全市税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办税指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等内容,增加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度。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局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2020年度,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太原市税务局子网页公开各类信息227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7条,工作动态信息216条,收入统计数据4条。

(二)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受理申请人的合法申请,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受理。把好办理和答复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能够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批转相关职能部门或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内容,并按法定时限予以答复。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次,其中2件次按期办结,1件为重复申请,未受理,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完善公开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理顺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考核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要求,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每个涉及公开的岗位和人员掌握信息公开的保密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评估,定期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调整予以公开。

(四)整合公开资源,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效

依托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开展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运用,积极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置优化建言献策,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检索、下载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优势。及时更新网站相关内容,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各类新闻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推送信息的受众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涉税咨询和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形成部门合力,持续加强监督和保障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由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本级及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考核,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1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8

0

行政强制

5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74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拓宽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宣传情况仍显不足,纳税人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将不断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税务网站管理,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以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太原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多位一体”政务公开和政策宣传平台,辅导纳税人使用正确的信息查询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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