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照国务院、省、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与收费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八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6号,邮编:030002,电话:0351-2710066,传真:0351-4732870)。
一、概述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按照年初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各项税收工作扎实推进,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为服务太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市系统按照省局的要求,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原则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由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把握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
结合全市系统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太原税务公信力,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制性要求。全市系统认真贯彻《条例》,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法规、计划规划、税收收入、办税指南、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等内容,都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我局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是稳妥开展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是对主动公开的重要补充,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把好申请和受理关,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同时认真受理申请人的合法申请,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受理。把好办理和答复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能够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批转相关职能部门或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内容,并按法定时限予以答复。
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联系,公开是为了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保密则是为了防止因公开不当而影响安全和稳定,根本出发点是让人民群众在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内行使知情权。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四是积极做好涉税舆情引导。处理涉税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社会公开事实真相,发布客观信息,引导正确舆论方向,防止恶意炒作。注重规范执法为税清廉,在税收执法或干部队伍出现问题时,迅速做出公开说明,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置意见,努力修复国税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三)丰富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和时效性强,要求高,任务重。全市系统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和基础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厅、市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市系统加强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创新服务举措,根据需要和实际设置资料索取点和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等场所、设施,规范和公开各项涉税事务的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公开、交流互动第一平台作用,在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涉税咨询和服务。同时,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涉税信息。积极通过中国税务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太原日报、太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事项,报道税收工作情况,及时为公众解答税收政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通过太原市税务局及原太原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84条,其中,更新机构职能信息2条,通知公告信息342条,工作动态信息236条,收入统计数据4条。
三、对照国务院、省、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严格对照国务院、省、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税务部门职能特点,积极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做好“六最”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积极对外公开并及时更新涉税业务办税流程、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出系列报道,引导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二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灵活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对有关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力求把政策解释清楚。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1条,有效避免了误解误读。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从用户使用便利性、美观性等出发,对市局网站进行了改版。由信息中心牵头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全力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四是着力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进行了关停整合。2018年全年,太原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对外推送信息一千余条,移动办税app“税宝宝”得到有效推广,关停整合不符合要求的微博微信公众号23个,“两微一端”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五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所属的11个县级税务局进行了对外网站的建设,按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各单位累计对外公开信息215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2018年,太原市税务局没有接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太原市税务局没有接受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咨询。
六、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太原市税务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太原市税务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2018年,太原市税务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2019年,我局将着重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宣传,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阳光”意识。开展好涉税信息公开再教育再培训工作,使广大税务人员牢固树立公开就是服务、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自我保护的观念。
二是重视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更新快速、查询便捷、信息量大、互动性强、公众参与度高等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优势。
三是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纳税人代表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把涉税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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