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山阴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阴县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山阴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平稳、有序地推进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公告公示栏、LED屏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及时调整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结合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在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的基础上,对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规范,对公告栏发布内容及办税服务厅信息公示系统制定统一的管理要求。同时,对现行主要的办税指南重新进行梳理,编印纸质办税指南,并摆放在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取阅。结合局内人员调整及最新的办税指南,及时更新办税服务厅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机构人员及职责、办税流程等内容,保证办税服务厅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局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并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全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在不断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信息公开协调发布等相关制度,不断促进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以税务网站建设为主线,充分利用外部网站及手机服务平台等相关信息化手段,加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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