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朔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拓展公开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工作机制,从信息收集、审核到发布,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多种平台,提升信息传播效果。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二是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解读深度不足,一些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解答不够详细;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生动形象。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增强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